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承诺事项:
1、实行首问责任制。凡来经委办理公务或来访者,个被询问的本委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推诿、不敷衍,履行衔接到相关科室及经办人员的职责。
2、实行办结制。凡事严格按法规、政策办理,对企业申报的一般事项能在当天批复的不得拖延,当天不能批复的必须要有正当理由,约定时限办理完毕,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,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,特殊情况需延长的要按程序审批。确属紧急公务,要随到随办。
3、实行公开制,除党和国家规定的机密外,全部实行公开。
4、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如有本委人员办事拖拉、不按要求及时办理或存在索、拿、卡、要、以权谋私,构成违纪违法等行为者,由本委纪检监察室组织调查,一经查实,将依纪、依法严肃处理。
5、实行投诉、举报制。本委设立的投诉、监督、举报电话:5362843。也可来信来访举报(信寄城北路6号市政府院内:市经委纪检监察室)。接到举报后必须在7日内给予答复。
联系方式
地址:邵阳市政府大院内
电话:0739-5363310
传真:0739-5363314